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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莆田首例非法经营加热不燃烧卷烟案件的四名主犯被城厢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五年十个月。
2019年1月22日,莆田城厢烟草联合公安机关成功破获“2019.1.22非法经营案件”,专案组分别在福建莆田、浙江宁波、新疆霍尔果斯三地抓获陈某勋、韩某杰等嫌疑人,现场查获加热不燃烧卷烟537条,累计案值300余万。
城厢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陈某勋、韩某杰、永某芳、祝某四人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五年二个月、二年三个月、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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