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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卢氏县局印发通知 公布《卢氏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标准》

2016年08月26日 来源:烟草在线 作者:李根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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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消息  近日,河南卢氏县局印发通知,公布卢氏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标准。

  通知指出,《卢氏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标准》已经已经2016年8月18日卢氏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标准听证会讨论通过。

  通知要求,各烟草专卖稽查中队要认真做好新标准的宣贯工作,使新标准规定的适用范围、办证程序、零售点布局原则等要求深入人心。

  通知明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设置零售点:

  (一)无固定经营场所的;

  (二)经营场所与住所不相独立的;

  (三)经营场所存在安全隐患,且不具备安全措施保障,不适宜经营卷烟的;

  (四)利用自动售货机(柜)经营的;

  (五)利用信息网络经营的;

  (六)中、小学校周围50米以内;

  (七)未形成食杂店、便利店、超市、商场、烟酒商店、娱乐服务场所等实际商品展卖场所的商用楼宇内;

  (八)住宅小区除平层全开放式门店外的其他场所;

  (九)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不予发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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