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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许可证后半年未使用,会被收回吗?

2024年03月14日 来源:烟草在线 作者: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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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小王在半年前申请办理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但是由于装修问题,小王迟迟未能开展经营活动。本月月底,烟草专卖局将小王店铺的许可证收回,这是为什么呢?

【分析】

小王在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超过6个月没有开展经营活动,视同歇业,因此被收回许可证。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经公告满一个月仍未按要求办理的,由发证机关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

(一)持证人停止经营6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的,发证机关应公告持证人办理停业手续或恢复经营;

(二)持证人停业期满未申请恢复营业6个月以上的,发证机关应公告持证人办理恢复营业或继续停业手续。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规定,持证人在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后满6个月尚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视同歇业,发证机关应当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

声明:本文为烟草在线原创,未经作者授权,禁止转载。若有转载需求,请联系烟小蜜客服(微信号tobacco_yc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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