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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之际,卷烟经营“四不准”

2022年01月24日 来源:烟草在线 作者: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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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渐近,春节将至。在虎年新春即将来临之际,卷烟零售客户也将迎来一年中第一个销售“黄金周”。今年受疫情影响,各地卷烟市场呈现出不同的经营状态,有的未划定风险区,市场供需两旺,零售业绩喜人;有的地方被管控,店铺暂停营业,库存积压,等待解封。但不管怎么说,不论遇到什么困难,卷烟零售必须以守法为前提,不可违法经营。为此,笔者根据以往执法实践和工作经验,归纳出年关之际卷烟经营“四不准”,旨意提醒零售户朋友:在日常经营中,一定要严格遵守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守法经营,共克时艰,平稳过渡,共同维护当前良好的卷烟经营秩序。

一、不无证批发卷烟

配图来源于网络

何为无证批发卷烟?烟草专卖法律明确规定:一次性销售卷烟50条以上(含50条),视为无证批发卷烟行为。卷烟零售户不是烟草公司,不具备卷烟批发条件和能力,只能从事卷烟零售业务,而不能批发卷烟。 

每到春节期间,卷烟销售进入旺季,消费群体多,需求量大,特别是婚庆用烟多。卷烟销量好,固然是好事。但在经营中,一些客户为了满足消费者需求,忘记了“零售户不能批发卷烟”这一规定,一次性销售卷烟50条以上,结果构成无证批发卷烟行为,受到烟草部门查处。现实中,有人对规定不理解,发牢骚:红白喜事用烟户进店买烟,品牌单一数量大,一次买50条很平常,上百条也不稀奇。如果不满足顾客需求,就会得罪“上帝”,流失客源,影响生意。再说,不管批发零售一个价,不存在低价倾销、扰乱市场价格问题。 

上述理由看似合情合理,客观存在,但违反了法律规定,属于无证批发行为。

在此,提醒零售户:旺季经营抓商机,尊法守规要牢记,切莫为了一个大买主、一笔大生意,导致无证批发被处罚。

法条链接:《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依照《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或者停止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批发的烟草制品价值50%以上一倍以下的罚款。

二、不串户串码销售

配图来源于网络

年关之际,卷烟销售是“重头戏”,“香饽饽”。正因为这个特点,个别商店存在卷烟“断货”现象。一些店主看在眼里,急在心头,等不到烟草公司送货上门,就违反“一店一码”规定,私下乱渠道进货,导致卷烟串户串码销售,构成“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违法行为”。

除此,春节期间,走亲访友礼品多为烟酒。个别零售户碍于情面和关系,违反规定,为亲戚朋友熟人代卖“礼品烟”。此行为也属于乱渠道进货违法行为,是不允许的。

在此,提醒零售户:旺季经营,谁都希望多卖货,多赚钱,但前提是不能乱渠道进货,更不能人为损毁卷烟条盒上的32位码段,否则,一旦被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发现,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条链接:《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进货总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三、不倒卖卷烟货源

配图来源于网络

年关之际,各地卷烟货源投放量加大,高档品牌规格增多,加之个别市场受疫情影响,个别零售户库存偏高,经营资金周转不灵,需要及时消化库存。这就给不法烟贩带来可乘之机,上门非法收购卷烟,倒贩异地市场,赚取差价,发不义之财。市场上也有个别客户,不将卷烟销售给真正消费者,图快省事,乐于将货源出售给不法烟贩,结果被外地烟草专卖部门查获,反馈给真烟流出地烟草专卖执法部门。当专卖执法人员调查时,个别客户不认真反思违规行为,反而以不认识烟贩为由,不承认真烟外流,不配合调查,甚至投诉烟草部门无故“找茬”。有的虽然承认真烟外流,但觉得应该追究烟贩的责任,与零售户无关。

上述理由看似对着,但不成立。因为零售客户第一次不认识烟贩子,可以理解原谅。但长期不认识,一年内真烟外流频次有增无减,就不能不引起烟草部门怀疑,势必要作为重点监管对象予以调查取证。

在此,提醒零售户:日常经营中,除了不进不售假冒、走私卷烟外,还要遵守烟草行业内管规定,学会辨认假顾客,不得向不法烟贩、无证户提供卷烟货源,切莫列入烟草部门监管的“黑名单”。

内管规定:真烟非法流动问题属于内部监管。国家烟草专卖局对真烟非法流动问题一直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保持高压态势,依法打击,坚决维护烟草专卖制度。目前,各地烟草专卖执法部门对真烟非法流动涉案户采取的主要措施,依据真烟外流数量和频次,予以减量、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取消卷烟经停资格。

四、不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电子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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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图来源于网络

众所周知,吸烟有害健康。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健康,《烟草专卖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均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电子烟。现实中,绝大多数零售客户都能遵守这一规定,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标识,不以任何形式、理由向未成年出售卷烟、电子烟。但也有个别零售客户为了赚钱,暗中给未成年人出售卷烟或电子烟,结果被群众或媒体举报,可谓自作聪明,自讨苦吃。 

春节期间,学校放假,未成年人上街进店购物,对店主来说固然是好事,但好事也要够规矩,这是法律规定,也是商业基本道德。

在此,提醒零售户:经营中,如果遇到未成年人卖烟,对无法识别的,要查验其身份证,确保该规定落到实处,不给自己招惹麻烦。

总而言之,年末岁首,商机无限。零售户只要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规范经营,坚持做到“四不准”,努力打造服务特色,定能聚人气,激活力,促销量,稳增长,实现新年开门红。

配图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微信联系(tobacco_yczx)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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