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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烟”还需“以法治烟”

2015年01月13日 来源:烟草在线专稿 作者:郭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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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专稿  近日,某个单位的稽查队员在市场集中整顿活动中遭遇暴力抗法事件,执法队员面对某无证经营户近三个多小时的无理打骂,不惧危险,文明执法,忍让克制,处置得当。

  这起事件使笔者就“依法治烟”陷入了深深思考,虽然有法可依了,但是也必须采用妥当的方式方法,才能避免出现执法安全。所以,笔者认为专卖人员执法时要“依法治烟”同时还需“以法治烟”。

  一是注重谈话技巧。俗话说:“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在市场检查中,执法人员在谈话中要注意语言技巧,主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分清有无主观过错,宣传相关政策,让行为人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理应对自己的行为负相应的责任。

  要保持谈话的平等性,在谈话中既要注意维护自身的威信,维护法律的尊严,又要消除当事人的心理障碍。注重细小的环节,如与当事人谈谈家常等,可让当事人减轻心理压力,避免矛盾激化。

  二是强化心理疏导。在宣传烟草法律法规后,当事人明白自己的行为理应受到处罚,但如何处理、处理的幅度是多大,当事人对执法人员一般是抱不信任态度的,认为处罚的高低有很大的弹性。此时就要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可告之其已处理的同类案件并进行比较,使当事人心服口服,主动接受处罚。

  三是坚持处罚的合理、公平性。对轻微的违法行为或是初犯、未造成损害后果的,应强化教育,给予警告,开具行政告诫书,不能片面追求经济处罚。如无证户销售卷烟的数量不是太多应给予教育,责令整改,如再犯,则联合工商部门从重处理,在处理同一性质的案件时,应同一幅度体现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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