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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与“近视”

2014年07月08日 来源:烟草在线专稿 作者:李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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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专稿  现实生活中不时听到或看到诸如此类的新闻,面对一些突发事件或事故,所在地方、部门、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果断处理之类的言论,其意无非是想向外界传递这样的信息、说明这样的道理,那就是他们抓工作是尽责的、落实是到位的、监管是有力的,对事情的发生是没有责任的。

  这类事后“高度重视”的新闻看得多了,不免让人产生一些疑虑:假如真的做到了高度重视,为何诸如此类的事故还会反复发生?

  真实的情况往往是那些看似突然或偶然发生的不测事件与事故,之所以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与“上演”,并非是高度重视的结果,恰恰相反,往往是高度“近视”、“为官不为”、不负责任、监管不力的必然。

  祸患常起于忽微。由于缺乏责任感与事业心,在其位不谋其政,不履职、不尽职、不操心,对工作中一些宜发多发事故的苗头性、倾向性与潜在性问题心存侥幸、高度“近视”、熟视无睹、视而不见,平时疏于监管,制度落实不到位,随着时间的累积,“量变发生质变”,小祸患演最终演变为大问题。等事情发生了,才想起高度“重视”,但却为时已晚,因为损失已经造成,影响难以挽回。

  如何尽最大可能避免不测事故与事件的发生,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与负面影响,关键是要真正地做到人人在其位、谋其政、履其责,多些事前的重视而不是“近视”和“忽视”,对小的隐患与问题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及时解决,“消灭”于萌芽状态。这样,才能把握事情的主动权,“防患于未然”。其结效果当然会比所谓的事后高度“重视”要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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