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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黑窝点产伪劣卷烟被查(图)

2012年08月29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东莞时报》报道 作者:刘小利、邓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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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东莞时报》报道  案值300多万元,两名女被告当庭痛哭,称干了一个多月,看见工厂大门紧闭,感觉不对劲,但为了没到手的工资,想走又不甘心。

  8月27日下午,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制售伪劣香烟案。四名被告均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出庭受审。案件未当庭宣判。

  案情

  受雇黑窝点生产伪劣香烟

  检察机关依法查明,2012年2月中旬,被告人曹某军、张某连、李某群和李某会,受他人雇请,来到位于东莞横沥镇某村求雨岭路一家针织厂旁的一处废旧厂房,做生产伪劣卷烟的工作。

  其中,曹某军担任烟机师傅,负责操作卷烟机生产卷烟;张某连负责上烟丝和装货;李某群和李某会负责将生产好的香烟装入箱内。

  至2012年5月9日,该窝点共生产无牌香烟3332箱(案值共计3374316.4元)。

  2012年5月9日,东莞市公安局与东莞市烟草专卖局对该窝点进行了查处,在现场查获YJ14卷烟机1台,无品牌散装烟支77万支,烟丝600公斤,卷烟纸95公斤。价值合计419822.93元。抓获四名犯罪嫌疑人。

  检察机关认为,四名被告共同生产、销售伪劣香烟,销售金额达三百万元以上,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之规定,均应当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

  两名女被告当场痛哭后悔

  2012年8月27日,四名被告悉数到庭。除曹某军是陕西人外,其他三人都是福建人。而他们的家属也特地从家乡赶来。

  开庭审理前几分钟,被告人李某会的母亲看见女儿进入法庭,当场就哭了起来。

  四名被告人当中,曹某军和张某连2012年都是40岁,庭审时,这两名男被告情绪一直比较稳定。

  而被告人李某群和李某会是两名年轻的女孩,一个24岁,一个22岁,这两名女被告除了接受公诉人及法官询问外,其他时间几乎一直在哭;庭审结束时,两人一度哭得不能自已,哽咽着,说不出话来。

  希望让她们改过自新

  在法庭上,四名被告均当庭认罪。四人称,他们是在2012年2月下旬通过各自老乡和朋友介绍,来横沥这个卷烟窝点工作。吃住、工作都在旧厂房内。除他们四人外,窝点还有一个张姓领班和一个做饭的阿姨。至于老板是谁,他们并不清楚。除了曹某军称其工作期间拿到过两万多元的工资外,其他三人都还没拿到过一分钱。

  四人中,两名年轻的女被告李某群和李某会是同乡,原本在福建泉州打工,她们想出来长长见识,听说在东莞挣钱比老家容易,于是,就在2012年2月来莞打工。

  李某群说,其实干了一个多月时,她看工厂大门总是关着,已经感觉有些不对劲。但一想到当初说好的每月一千多元的工资还没拿到手,想走又不甘心。直到2012年5月,窝点被公安机关查处。看到突然出现的警察,李某群当时就感觉“惨了”。

  庭审最后,李某群哭着说,当初进厂根本不知道是违法的,现在已知道错了,希望能给她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而李某会也称知错,希望法官能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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