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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勾结物流到海外售假烟被判刑

2014年05月08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东南早报》报道 作者:许小程、詹伟志、王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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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东南早报》报道  作为假烟“经销商”,蔡某与在福建石狮的菲律宾物流公司勾结,将大量假烟运往海外销售。2013年石狮破获一起生产、销售假烟案,日前涉案人员陈某、卢某等被石狮法院判刑。

  2013年5月4日清晨,石狮市烟草部门接到举报称,有人在贩卖假香烟。执法人员尾随运送假烟的厢型货车,在石狮市永宁镇孝女姑工业区一破旧厂房内,查获一个存放假冒伪劣卷烟的仓库,在现场抓获该假烟仓库的工作人员陈某、卢某、高某等人,扣押77000条假烟,价值831万元。

  陈某等人向警方指认该假烟仓库系蔡某(另案处理)所有,是一个中转仓库。从2013年3月起,蔡某指使陈某、卢某等人,共同将旧厂房改造成存放假烟的仓库,陈某负责接应货车并管理假烟的入库、发运,卢某则负责望风,高某负责开货车。一般他们都会在石狮高速路口接运输假烟的货车,或在中途转由高某驾驶,将假烟运回仓库暂时储存,或直接将假烟经形态物流货运站、鼎兴国际物流等不同渠道将假烟运输至菲律宾,再由他人销售。据民警调查,假烟来自漳州云霄。

  警方调查发现,蔡某和兴泰、鼎兴国际物流公司的员工配合,将假烟运送到菲律宾销售。据兴泰物流公司员工王某交代,该公司负责人为李某(另案处理),今年40多岁。该物流公司的运作很简单,通过李某联系客户送货到物流公司,然后将货物装入集装箱,运送到菲律宾。在一般情况下,业务由李某和陈某接洽,目前蔡某通过该公司托运了20多次假烟,每次都达到上百件。

  石狮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陈某、卢某等人明知他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还协助储存、运输,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8年和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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