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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代都行秦政法

阐述法治之先进性
2015年10月27日 来源:烟草在线 作者:徐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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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专稿  “商鞅之法良法也。今试一披吾国四千余年之纪载,而求其利国福民伟大之政治家,商鞅不首屈一指乎?”此文乃毛泽东十九岁那年落墨,观历史时局,法家今仍尊为体用,且后世难易,正印证了他后来那句“百代都行秦政法”。法令者,代谋幸福之具也。法律并不只是压迫性的约束,法律的基础是理性,良好的法律能维护秩序、激励发展,为人民带来幸福。对于良法,民众唯恐其不颁布实施,唯恐其不产生效力,同时也必亲践行、维护之,令其趋于完美。

  第一章 法定江山

  战国时期群雄割据,战乱不断,看似是最黑暗的时期,而在学术上,亦是乱世出豪杰,“百家争鸣”形成了对后世影响最大的两个学术流派,一是儒家,一是法家。

  我们经常说“取其精华,弃之糟粕”。战国时,孟子向齐宣王讲“仁政之道”,孟子某些方面是极度遵循旧礼的,“耕者九一,仕者世禄”,也就是说,孟子强烈建议恢复井田制和贵族世袭体制;在另一次面见滕文公时,他更是设计了一套“先进”的土地制度:给每农户分五亩宅、百亩田,使人民“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孟子提倡的“薄税敛”包括:商舍不征税,也不征货物税、房地税和无职业者的人头税,只征单一的、九分抽一的农业税。由此得见,他特别向往是那种包分配、各守其职、吃大锅饭的公社生活。

  商鞅带着李悝的《法经》初投奔到秦国,托大臣景监的面子见到秦孝公,商鞅首先用“帝道”游说孝公,他听后哈欠连天,并要景监指责商鞅是个狂妄之辈,不可任用。几天后,商鞅再次求见秦孝公,用“王道”之术游说,孝公还是不能接受,又再次通过景监把商鞅臭骂了一顿。商鞅硬着头皮第三次见到秦孝公时,把家底“霸道”之术呈献了上来,终于获得孝公的肯定,商鞅此时已领会孝公意图,最后商鞅与孝公畅谈富国强兵之策,正中孝公下怀,二人畅谈数日废寝忘食。事后景监百思不得其解,向商鞅讨问缘由。商鞅说,秦孝公意在争霸天下,争霸需要的是力道和效率,而对温吞吞的帝道、王道不感兴趣。

  商鞅通过变法富民强兵,继而横扫六国、一统天下。他的变法主要有以下五点:一是统一标准便于管理:改革户籍制度、改法为律制定秦律、推行县制 、统一度量衡。二是厚奖重罚国民安定:“不避权贵、刑上大夫”,上至贵族下至贩夫皆一视同仁,以严酷的刑法治安,另一方面重赏立信。三是重农抑商合乎时情:奖励耕织、开阡陌封疆 、废井田、制辕田、允许土地私有及买卖 。四是废世袭尚军功造王者之师:明令军法奖励军功、废除世卿世禄制度 、建立二十等爵制 。五是禁不劳者、啃老者绝消耗:严惩私斗、禁游宦之民 、推行小家庭制、执行分户令禁止百姓父子兄弟同居一室。

  商鞅的明确土地制度、行政区划及税收标准等先进的理念,事实证明在两千多年后的现代社会依然要照着当年他在秦国画下的影子。后来毛泽东对商鞅变法之功绩作出极高评价:“其法惩奸宄以保人民之权利,务耕织以增进国民之富力,尚军功以树国威,孥贫怠以绝消耗。”在他看来,战国群雄割据,导致民不聊生,秦一统中原非不仁也,而是大义之举。而“法治”的惩恶扬善、厚奖重罚保护了社会的公正秩序和人民的权利;重农抑商、力田稸积则激发了广大农民的力量,让国家真正富裕起来;崇尚军功、秣马厉兵,能达到兵动而地广,兵休而国富的目的;惩罚安逸、不劳而获则杜绝了钻空子、吃空食,降低了国民无谓的消耗。这就是为什么秦国能无敌于天下,立威诸侯,成就霸业的原因。

  第二章 法儒之争

  不如将儒家和法家治国分为“仁治”与“法治”。仁礼之心固然重要,是为家国和谐幸福之本,若无仁义,则人情凉薄,世道昏暗。但按孔子主张的以仁礼治国,真的能治好国吗?

  记得读书时学过关于孔子的一篇古文,其中有句描写踏春游泳嬉戏的句子“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子路、曾晳、冉有、公西华陪着孔子坐而论道,孔子问及四人人志向。子路说:"一个只有千乘兵车的国家,内忧外患,又遇饥荒,如果让我治理,三年后,能使人有保卫国家的勇气,还懂得做人的道理。"孔子听了,只微微一笑。冉有说:"一个只有方圆五六十里的国家,如果让我去治理,三年后,就能使老百姓富足。"公西华说:"宗庙祭祀、诸侯会盟及朝见天子的时候,我愿穿礼服戴礼帽,做个小官员。"最后曾皙回答说:"我和他们三人不同!天气渐暖,我换上春天的衣服,邀五六好友,携六七童仆,到沂河里游泳祈福,在舞雩台上乘凉,唱着歌回家,这就是我的志向!"孔子长叹一声:"我最赞同曾皙的想法呀!"

  究其义,不难发现,孔子所倡导的以礼治国,号召大家都把礼放在首位,甚至国防、工农商都在其次,相较仁义之“神、气”,其他只是社会的物质保障和追求,只能算“器”,而“以器治国”是非常低劣的,只能屈于下流之位。儒家认为人人都平和而遵循礼法,则根本不需“器治”,社会自然和谐有序。我却认为,仁礼固然重要,但真正把他当作治国的方式,既没有统一的管理标准,又鲜有法律那样的“规范上墙”,想要以情动人,终似以虚贯之,人之初性非皆善,无法理则天下乱,显然有违自然的先进法则,难以出效率,以仁、礼、俗来治理,小村小庄还搞得,大国则切莫盼之!后来苏轼在随大流批判商鞅的同时也不得不说:“自汉以来,学者耻言商鞅、桑弘羊,而世主独甘心焉,皆阳讳其名而阴用其实。”意思是,历代学者耻于谈论“以器治国”,但君主却唯独甘心去学他们“低劣”的手腕,真阳违而阴奉啊!

  深扒中国历史,看似云泥之别的儒家和法家谁也没有压倒谁,历朝历代,实际上都是一派“儒表法里”的景象。这一客观事实,似乎在直言不讳的外国人那里更能得到验证,美国学者约瑟夫?列文森在《儒教中国及其现代命运》一书中便大胆言真,“中国历代的国家体制都抱着‘自相矛盾’的运转规律:儒教君主制的基础却恰恰是反儒教的法家原则。”

  法学从潮湿阴冷的地下重见曙光,都是在鸦片战争之后了。那时,中华前有外敌,后有腐儒,富民强国、抵御外侵成为了时代的口号,儒家的抱守残缺和怀柔说突然被万人唾弃,有年轻学子甚至喊出“打倒孔家店”,当时的政治家及知识分子,无论是改良派或革命者,从孙中山、陈独秀到梁启超、胡适等“中国雄魂”,无不推崇商鞅主张的国家民族主义和计划经济。强国之道突然焕发出无尽魅力,于是,变法终于得道,商鞅终得昭雪。

  而在政治人物中,对商鞅最为推崇的正是毛泽东。1973年8 月,毛泽东在《七律?读〈封建论〉呈郭老》一诗中,把法家捧到了天上,却将孔孟儒学贬得一无是处,甚至公开替秦始皇“焚书坑儒”翻案,全诗为:“劝君少骂秦始皇,焚坑事业要商量;祖龙魂死秦犹在,孔学名高实秕糠;百代都行秦政法,十批不是好文章;熟读唐人封建论,莫从子厚返文王。”当时太祖年事已高,所言过于偏激,但其中那句“百代都行秦政法”却是一语成谶。

  第三章 法治之变

  相对于儒家主张的“以不变应万变”,法治则是“以万万变应万变”,法治的一个重要特性就是能切应时代与环境,从而达到趋于理性和自我完善的目的。商鞅的改革思想就非常切应时势,体现了法治的先进性特点,其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商鞅主张全农的经济政策,为此他谏言孝公同意颁布《垦草令》,还科技创新出二十余种农作方法。另一方面打压工商业,是因当时通商闭塞的环境下,进出口逆差貌似难以占领国民生产总值的大头,而重弄抑善才能激活农业,实现富民。其次,重刑厚赏。商鞅发现人的本性是趋利畏罪的,只要重刑厚赏,就可以很好的治理人民,使国家安定。第三,商鞅明白,一个欲称霸的国家,保守和儒弱必需弃之,他主张重战尚武,具有浓重的民族主义色彩,为国家树立了威武的图腾。最后,商鞅觉得国家应统一民众的心智,制定统一的制度,在便于管理提高效率的同时,真正实现民族同化和统一的目标。

  自古以来变法都颇为艰辛,孝公在授意商鞅时,贵族们马上跳起来反对变法。他们认为利没有百分就不能变法,功没有十处就不能更换器具,以“法古无过,循礼无邪”的僵腐思路竭力打压变法,商鞅则针锋相对地指出:“当今与前朝时间不同,帝王也不同,何礼可循?”“治世不是一个路线,方法就要求变。三皇五帝中的汤、武,未循古旧才得以兴盛,而殷夏朝的灭亡,就是因循守旧才灭亡。只要可以强国,就不遵其故;只要可以利民,就不循其礼。所以反叛旧习者未尽然是恶,遵循古礼者也未必都是好。”

  我以为,商鞅才是一个真正的改革者、伟世者,他的以法治国,彻底改变了战国乃至后来中国的政治和经济生态。甚至,以两千年的历史跨度而论,他的治国理念延续了下来,且愈加强盛,核心理念是为众多统治阶级所沿袭,其高度统一的中央集权制,郡县制度,至今依然在发挥效应。商鞅提出的“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强调依法治国要审时度势而变,因地制宜而行;商鞅还倡导以法家“明法”的态度和精神来推行政治改革,让百姓知晓法律。这不正是依法治国的时代精神之所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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