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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邮市局“五项制度”规范专卖执法行为

2012年07月20日 来源:烟草在线高邮消息 作者:褚海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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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高邮消息  根据近期市局专卖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加强队伍建设,适应发展考验”大讨论的工作要求,为做到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江苏高邮市烟草专卖局着力推行“五项制度”,全面规范专卖执法行为。

  一是执法责任公示制。将专卖执法人员照片、姓名、执法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及工作职责、管辖范围在办公场所进行公示,同时还公示了行政处罚权限、处罚依据及举报电话,公示了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和工作纪律。

  二是案件回访制。随机对一般案件处罚当事人进行回访,了解执法办案人员是否有以案某私、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态度粗暴等行为,案件回访的比例不低于案件总数的15%。

  三是办案、核审、监管三分离制。在办理一般案件过程中,案审人员不得直接与案件当事人商谈处罚额度,处罚幅度由案件审理小组根据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办法》讨论后决定。专卖部门负责人对案件进行核审,综合办公室法制员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

  四是案件处罚“公示”制。对办结的所有一般程序案件,制作电子档案,在服务大厅的触摸屏进行“公示”,供群众和执法人员监督、评阅,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五是加大社会舆论宣传,实现阳光办案制。利用高邮电台“行风热线”、高邮信息报“烟草专版”和“共创放心卷烟消费社区”等公益性活动,主动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在内管外查中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让社会了解、支持和监督烟草执法,会很大程度地拉近距离、沟通感情,从而更好地改进我们的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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