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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寄递(铁路携带)环节涉烟违法行为特点及打击策略

2017年11月20日 来源:烟草在线 作者:孙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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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专稿  近年来,随着现代电商高速发展,以物流、快递为先导的运输方式独占鳌头,而其中借助物流、快递邮寄、运输卷烟的方式也日益凸显,假冒卷烟从传统的固化的运输、销售模式转变为更加隐蔽的方式扩散到全国各地,从近两年以来的案件查处来看,卷烟打假形式不容乐观,案件呈现出井喷式爆发,假冒卷烟查处量成倍数增加,能否对快递、物流实行无缝、高效监管就成了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严厉打击的工作方向。

  一、物流寄递环节的现状

  (一)涉烟违法案件模式的转变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货物的流通也从原有的单一模式迅速转变成了以航空、高速公路、铁路等运输模式的多样化的转变,运输的种类和形式也变的更为多样、更加具体,其中寄递则作为新时期下的传统运输模式新载体发挥着其较为优越的方式,但也往往是这种运输载体却成为了不法分子敛财的工具,电商的发展让货物更加精准到人、精确到物,也同时存在更加大的监管难度。涉假制假分子则借助寄递、物流等方式将假冒卷烟源源不断的发往全国各市、县、乡镇,他们借助着现代信息交流平台,支付平台实现了不用人为自运、假冒卷烟到人的新的违法行为,从自运转变为违法托运的形式,从假冒卷烟销售的分销模式转变为点对点、点对面、面对面的销售模式,涉假分子既扮演着分销商的角色同时也扮演着零售商的角色,这样的涉假形式也成为了我们必须更加关注、加大监管力度的新的违法载体。

  (二)物流、寄递的特别

  物流寄递有着与生俱来的优势,我国建国初期,经济水平较为低下,货物的流通还是仅仅依托较为简单的人拖马拉的形式,监管起来较为简单粗暴,但近年来,随着电商的高速发展,货物的流通率以及流通量也是成几何倍数的增长,从目前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特点:1、运输形式的多样化,现如今要运输一样货品不再是简单的点到点运输,他会存在航空、水路、高速公路运输模式,存在以点到面的形式以及以面到面的形式,例如:点到面的形式,作为销假分子,他可以通过多种运输模式针对同一地点进行多种形式的运输方式,这不仅可以有效的避开监管还能充分提高运输效率,有针对性的按个体需求进行铺货销售,这样的模式更加难以监管和发现。

  2、监管难度更加艰巨,现如今的运输形式多样,作为专卖打私打假工作来说,我们必须转变观念,针对新的违法形式进行调整监管模式,原有的邮寄卷烟指的是单一的邮政运输,而寄递则是同于邮政运输却优于邮政运输的企业行为,在货物的吞吐中,由于包装形式的多样、假冒卷烟的运输形式多样、货物装卸的具体化等原因,导致我们在执法监管的同时难度巨大,我们要花费大量的人力资源在观察、勘验、查找的工作上,这样的监管形式大大增加了我们执法成本的产生,浪费了执法人力,降低了执法效率。

  (三)物流寄递存在的自身特点

  现如今的物流寄递不再是传统的国营企业监管下的企业,大多数企业已经转变为私人经营的企业,这其中存在着包含自营、直营、加盟等多种形式的企业,目前寄递行业以四通一达作为主流,他们都是单一加盟的形式存在,在管理上较为混乱,货物的流通上不能做到开箱验视,不能做到全面监管,而顺丰则作为直营的形式存在,其监管模式较为规范,但实际操作也存在着与其它快递同样的问题,另外还有上千家中小型的快递公司,他们对于利益的追求已经远远大于了对社会责任承担,而物流的形式则更加负责多样,他们有直达、多重拼车等形式,不仅在源头上不能实行监管,在运输过程中还存在着多种原因的上下货物行为,这就恰巧成为了涉假分子得以赖以延续的生命线。

  物流快递作为一个新兴的货品运输行业,自身管理结构松散,监管制度不完善,在利益的趋势下,忽视了对托运物品的检查,不能充分落实国家对物流寄递环节的监管要求,而且还有许多物流企业游走在国家监管之外,今天可能风风火火,明天就可能关门大吉,这样的一个物流寄递市场在尚未完成整合的时期,存在的问题都是阻扰我们打私打假的帮凶,所以我们在日常监管上就更加要全面、客观。

  (四)物流寄递的执法必要性

  作为专卖执法主体,我们承担的责任是巨大的,作为新时期下的产物,我们必须与时俱进,不断跟进,针对物流寄递的特点,研发出一套相对实用、相对合理的技战法,从而提高我们专卖人员执法的多样性的要求,增加我们的执法的准确率,降低我们执法的人力成本。

  二、物流寄递环节的的特点

  物流寄递环节的案件查处和监管难度不容小视,从监管上就存在各种形式的多样性,对货物的监管不能彻底,对运输的检查不能全面,对受众群体不能精准打击等因素都是制约了我们专卖执法主体在打私打假上的工作体现,哪怕你业务素养再高在成堆的货物包括面前都是举步维艰的。

  (一)多样性

  现如今的电商的发达是超出了当前社会发展进程步伐的产物,通过电商的经济带动物流寄递环节的快速发展,所以就造成了像改革开放初期如彩电一般的泛滥和不规范,寄递物流在这块出现了成千上万家的企业,他们有的是国企、有的是私人企业、更有的是今天有明天就没有了的短命鬼,就是在这些不同形式的企业制度下,我们的商品通过他们得到了流通,这同时也为不法分子违法运输卷烟停供了阳光和土壤,有的企业他们的眼里只有利益,所以才造成了现如今假冒、走私卷烟泛滥的局面,这就更要求我们要时刻保持高度的警示。

  (二)隐蔽性

  物流寄递运输的形式更是五花八门,通过物流寄递运输的货物更是数不胜数,作为一个省会的一级站点来说,平均的一个寄递企业一天的吞吐量就有3万余件,大型的更是在7万余件,各种体积,各种包装形式,通过近年来查处情况来看,涉假分子为了躲避检查更是用尽办法,有的掺杂其他物品混搅视听,有的伪造重量、有的异形包装等等,这都为我们的检查造成了很大的难度。

  (三)监管的不确定性

  从执法主体上烟草是当仁不让,但从执法力度上我们的执法方式却受到了很大的制约。

  1、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较少,根据烟草专卖法及实施条例,邮政法、邮政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确实可以在寄递环节进行初期阶段的监管,但是在实际检查过程我们也受到了许多监管不明确、执法主体多样、执法方式单一、执法针对性不强的制约,对我们执法过程造成了较大的困扰,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我们烟草部门反而被束手束脚,特别是基层人员在案件查处、案件后期办理上沿用的法律条款和定性、证据的固定和采集、当事人的认定等都是我们烟草执法的法律风险点。

  2、涉烟情报搜集的局限性

  情报做为一种信息数据是支撑我们执法的一种辅助,但是在寄递物流环节的监管上我们很难获取较为有效的监管情报,从最早的初期通过信息交流平台不法分子发布的货物单号,我们可以轻松的进行监管和查处,但逐步不法分子变得更加隐蔽,后期我们只能通过人工分拣,花去了我们大量的人力资源,也给我们的执法基层人员造成了很大的困扰,到现如今我们根据多种因素的整合分析,我们学会了一种新型的分析方式,但是通过面单研判我们可以有针对性的进行区域化的检查,但是研判的方式却不能做到100%准确,所以想在寄递物流环节高效检查情报更是重中之重。

  三、物流寄递环节的监管策略

  (一)有效实现制度规范化

  在实行对物流寄递环节监管的同时,我们的法律法规的支持不能忽视,在不能及时对物流寄递环节的法律作为支撑的同时,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对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特别是对邮管局、交通局、公安部门等多部门、多警种的协作,进一步明确执法的主体责任,对物流寄递环节的监管难点和风险点进行明确规划,拿出一套较为合理的自我监管和对物流寄递环节检查监管的办法,研判一套适用于物流寄递环节执法监管的办法,从而提高监管效率,明确责任,落实要求,避免造成不良的法律风险,进一步规范好一线执法主体的工作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完善工作制度,强化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水平。

  (二)建立更加完善的情报监管方式

  情报作为案件查处的先导,特别是在寄递物流环节尤为重要,对面形式多样的包装,我们只有更好的利用好情报才能提高自身在寄递物流环节的高效实现。

  1、加强线索收集的方式

  信息收集主要体现在最基层的工作人员和相互监督的人员手中,通过发动最广大群众的信息交流平台为依托,调动一线工作人员,内部人员,相关其他公司的工作人员让他们互相监督、互相发现信息为依托,以奖促动的形式让信息来源变得更加广泛。

  2、紧密与平行单位协作

  针对现在日益复杂的执法环境和信息相对匮乏的时期,通过与平行单位执法主体的紧密联系是实现对寄递物流打击的高效实现,特别是在今年,经过与平行单位的多方位协同作战,我们在物流环节查处的案件涉及的假烟多达480余件,涉及的假烟品牌则更是多样,制假水平也比以前高,涉及的假烟的包装也是五花八门,这如果失去了信息交流平台的共享,那么对物流寄递的监管则更是难上加难,所以在职能部门的协同作战上我们只能顺势加强,协同作战,通力合作共同形成一张信息网络,实现对物流寄递环节的多方位的打击,净化我省假烟市场。

  3、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沟通

  进一步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是实现打私打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高速交警、邮管部门、公安、交通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就成为了我们查处涉假案件的先行,在执法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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