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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澳门带条烟偷逃税款入监

2015年09月15日 来源:网易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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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网易报道  厨师做得好好的,但从澳门带了一条香烟过关、偷逃了50元的税款,澳门厨师陈某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刑拘。8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并将择日宣判,陈某将面临刑罚。

  带一条香烟入境是否违法,法院表示,此前,陈某已经走私两次,并进行了行政处罚,第三次才追究刑责。起诉书显示,陈某是广东人,在澳门一家咖啡厅当厨师,2015年5月8日12时许,陈某经拱北口岸旅检现场无申报通道进境,无书面向海关申报,被截查,海关关员从他随身携带的手提袋中查出香烟一条,经闸口海关核定,这条香烟偷逃应交税额人民币50元。经查,陈某曾分别于2014年7月28日、2014年8月7日两次因走私被给予行政处罚。由于陈某走私次数达到3次,珠海市检察院对其提起刑事诉讼,认为陈某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以走私普通货物入境,其行为已经触犯相关规定,应当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何第三次才被追究刑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走私物品、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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