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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关于江西省打击涉烟犯罪活动的思考

2023年11月28日 来源:烟草在线 作者:熊国兵、戴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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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西省东邻浙江、福建,南连广东,西靠湖南,北毗湖北、安徽而共接长江,出省主要通道全部高速化,向来是假私烟及原辅材料南下北上重要通道。近年来,因为疫情的压制,江西省假私烟中转集散活动一度偃旗息鼓。但随着疫情防控政策调整,防控工作进入新阶段,受到多年压制的涉烟违法活动很大可能卷土重来,珠三角、长三角等地区假私烟运输仓储和物流寄递涉烟违法活动渐趋活跃,过境江西的贩假走私活动面临重大反弹风险。随着新型烟草制品的兴起,打击难度也越来越大,面对新形势,我省打击涉烟犯罪活动面临着严峻考验。

近年来,随着涉烟违法犯罪活动的多样性,打击难度越来越大,这些行为扰乱市场秩序,危害公民健康,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在探讨如何更好地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之前,我们有必要了解清楚它的特点。

关键词 :烟草打假打私;形势变化;专车运输;物流寄递;电子烟。

一、我省卷烟打假打私面临的新变化

(一)制售假烟新变化。制假窝点向我省转移的趋势越来越明显,随着广东、福建等地政府打假及国家烟草专卖局督办力度加大,制假分子选择向毗邻的我省转移的特征非常明显,近年来我省境内先后查获制丝、卷接、烟标等多种类型制假窝点案件,并且在抚州、宜春等腹地县(市)境内都查获过制假窝点,排查发现和及时打击的难度越来越大。职业烟贩在江西长期存在且违法手段日益翻新,近年来,随着贩假售假的网络化、违法卷烟运输的便捷化,利用“互联网+物流寄递”运输分销假私烟案件频发。该类非法售烟行为点多面广、小批量多批次、空间跨度大、涉案人员真实信息不易采集,且违法模式和手段不断更新,导致发现、查处、立案及证据固定难。加上卷烟销售利润逐年提高,终端销售环节违法行为越来越隐秘化,假烟仿真度、市场接受度越来越高,给市场日常监管带来巨大挑战。经过持续多年的打击,违法分子反侦察、抗打击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云霄售假分子多选择在我省农村、城乡结合部以发放名片的形式来吸收和培养售假下线,抓住农村人员急于暴富的心态,迅速组建售假网络,并通过网络平台车辆带货的形式,由售假上线点对点发货至我省下线,再由这些下线在农村市场和城乡结合部以真烟的价格进行销售,极大地损害了农村消费者的利益。由于售假分子多选择在农村、城乡结合部活动,方式隐蔽,打击难度增大。此外平台车辆运输假烟采用“多批次、少批量”的带货运输方式以及运输车辆的不固定性的因素,查处难度加大。

(二)专车运输新变化。专车运输方式发生变化,国内疫情期间管控严格,假烟无法在境内生产,生产地集中在境外,这些假烟通过海运抵达境内,通过专车运输至广东然后再统一进行分销,专车运输方向在疫情期间形成了由北往南的模式。随着疫情管控的放开,又转回为原有的由南往北的运输模式。售假贩假手段更加隐蔽。跟踪查堵存在难点。部分烟贩除伪装运输以外,还频繁地改变运输线路、更换手机号码,此外,部分车辆使用小轿车、SUV、商务车等小型车辆,冲卡的危险系数高。这些都增加了烟草执法人员跟踪查堵的难度。调查取证存在难点。由于发货人、收货人以及承运人之间的业务通常以电话单线联系,人货分流,导致执法人员就算查到了货物,在承运人表示不知情的情况下,也很难进一步追查相关上线的有效信息,导致案件查办不能追根溯源。专车运输案件查获的绝大部分是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犯罪分子畏惧法律制裁,往往铤而走险,存在在高速公路逆行、冲卡、弃车逃跑等危险行为,对执法人员生命健康安全和道路运输秩序造成较大的风险隐患;物流运输环节案件查处投诉较多。物流货车卸货检查费时费力,驾驶员往往不配合检查,若没有查获违法烟草专卖品,极有可能引起投诉和信访,从而引发舆论风险。

(三)物流寄递新变化。随着物流运输行业的飞速发展,假冒卷烟的运输方式更加多样化、隐蔽化,大量的假私烟卷烟通过船运、陆运、空运等多种渠道向全国各地扩散。不法分子善用“茶叶、电子配件”名义进行伪装,然后顺利通过物流托运部把假私烟销往各地。物流寄递方面主要难点存在于获取证据和追究责任上。物流寄递人货分离的特点,使得涉烟各方之间藏匿在深处,大部分情况下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当场查获涉案假烟,也很难进一步追查更多的有效线索。同时不法分子为减少寄递途中被查处的风险,更多愿意采取少量多次的寄递方式来掩人耳目,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执法人员的执法风险。此外,由于烟贩在物流寄递时,对卷烟进行各种式样的伪装并混杂在众多的货物中,使得违法卷烟较难发现,如果烟草专卖执法人员没有准确的情报,就很难发现目标。而且,目前物流寄递部门快递小哥的更新速率较快,相关线人存在较强的滞后性、被动性,举报意识还不是很强。

(四)电子烟打击新变化。市场逐利行为导致非法生产的电子烟新样式层出不穷,不断变化,已从传统电子烟形式转变为“奶茶杯”“可乐杯”,有诱导未成年人吸食,影响其身心健康的风险。目前很多未成年人在微信、QQ等通讯工具上随意就能见到广告并进行购买,尤其现在的奶茶杯、可乐杯等,在外形上就已经俘虏了一批中小学生的芳心,这一类电子烟存在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虚假广告等问题。在巨大的利润吸引下,不法人员利用电子烟作为载体,非法添加合成大麻素或依托咪酯等违禁品、麻醉剂,有意躲避监管,增加监管难度。涉电子烟领域犯罪呈现高发趋势和新特征。因监管政策的逐步完善,生产、经营、税收等模式发生改变,电子烟领域出现国内消费群体减少、企业生产力外溢、犯罪利润空间增加等新形势。犯罪活动中,产品多以仿冒品牌为主,附带“奶茶杯”“萌虎杯”等娱乐化、口味化产品,少数出现非法添加“依托咪脂”等情况。销售多以出口为主,内销为辅助,对内多利用直播、社交、网购平台进行销售。窝点逐步由广东地区向内陆地区转移,多集中在开发区、城乡结合部、农村等地。目前我省电子烟市场监管仍存在一定的弱点盲点,相关配套政策尚未完善;大多数基层专卖一线人员在电子烟日常监管中普遍存在畏难情绪,不知道“干什么”“怎么干”,缺少查办电子烟案件实战经验,不知道文书该怎么做、真假该怎么判定、案件该怎么定性、处罚依据什么,担心查办电子烟存在法律风险。违法取证难度大。在查处相关案件过程中,电子烟生产者、销售者通过夸大宣传,利用互联网、快递等渠道进行销售,行为较为隐蔽,但销售对象常涉及心智不成熟的未成年人,存在案件时间跨度长、音视频证据不足、信访人顾虑重重等困难,违法证据采集难度较大,案件查处效率普遍不高。

二、存在问题

(一)情报体系建设有待加强。行业数据未与外单位数据对接碰撞,情报来源还需拓展更多渠道,特别是各种互联网涉烟违法案件屡禁不绝、屡禁不止,涉烟违法行为打击不够精准有效;另一方面烟草部门线索来源于市场检查与投诉举报,形式过于单一,专卖情报人员对于信息发掘和利用程度不高,造成效率低下。

(二)涉烟违法活动仍较活跃。在利益驱动下,卷烟违法经营活动仍然屡打不绝、屡禁不止,重点监管户、违法大户始终没有停止违法活动,法律意识和反侦察能力日益提高,家族化、网络化的违法犯罪模式日趋凸显,违法手段隐秘多样。从案件查处数据看,近几年假私烟案件仍呈现上升趋势,卷烟打假任务仍然艰巨。

(三)涉烟违法手段日益翻新。近年来,随着贩假售假的网络化、违法卷烟运输的便捷化,利用“互联网+物流寄递”运输分销假私烟案件频发。该类非法售烟行为点多面广、小批量多批次、空间跨度大、涉案人员真实信息不易采集,且违法模式和手段不断更新,导致发现、查处、立案及证据固定难。以互联网为手段的涉烟犯罪持续增加,向利用深度链接、视频解析、直播带货等网络技术工具、平台延伸趋势突出。不法分子逐渐转向通过抖音快手等直播平台、小红书微博贴吧等社交平台销售。我省在此领域还缺少成熟的打击经验,特别是在利用数据建模打击犯罪方面,还未开发出成熟的类罪模型。

(四)抓主犯的难度加大。一方面经过持续多年的打击,违法分子反侦察、抗打击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一些制假案件的主犯千方百计逃避打击,特别是跨省抓捕主犯难度越来越大,假烟案件往往只能查处到运输或者存储环节,制假窝点很难深入,家族化、团伙化、隐蔽性、智能性现象愈发明显,干扰了卷烟市场的正常秩序。另一方面,因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实施影响,执法人员办案活动受到一定限制,外调、抓捕存在一定延时。在打击非法运输专车时,因高速路上强行截停的方法有着不确定因素,多数情况下在目标车辆在静止状态下择机实施围剿,而一县一市地理纵深有限,难以有效实施拦截。

(五)电子烟监管有关事项亟待明确。电子烟监管目前还处于先行先试阶段,有关事项亟待明确:未涉刑的电子烟案件如何定价;全国、全省在销电子烟品牌规格目录需要梳理;电子烟鉴定结论如何与刑事打击对接;电子烟相关案由、向未成年售烟自由裁量权还未明确。

(六)专卖队伍素质有待提高。专卖队伍素质方面,学历层次不高,专业性不强,高级技能人才不多,专卖队伍整体执法水平和服务意识还不够高,在思想观念、专业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不同程度存在跟不上、不适应的问题,随着涉烟新产品、新平台、新渠道等层出不穷、花样翻新,电子烟、茶烟等新型涉烟监管的配套措施、方法手段还没有及时跟进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三、关于打击涉烟犯罪活动的思考与对策

(一)深化卷烟打假打私工作协作机制。积极主动适应新形势,大力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多部门联动、多方参与、密切协作”的大专卖联合协作机制。密切与公安、市监、“检法”两院、海关、邮管等多部门之间协作关系;持续强化多警种协作配合,建立高效的办案协作机制,建立完善以公安食药环侦牵头,刑侦、治安、经侦、网安等多警种参与的涉烟案件侦办新机制,共同部署防范和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同时突出情报体系建设,强化线人培育,精准迅速搜集涉烟情报线索,及时有效打击涉烟违法行为。开展涉烟犯罪专项打击行动,由政府牵头各执法部门,落实专门力量,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围绕卷烟市场监管指标,发挥执法合力,开展卷烟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高卷烟市场净化率。突出“全要素、全环节、全链条”精准打击、集约作战,上下联动,形成涉烟违法犯罪打击合力,保持卷烟打假打私高压态势。

(二)保持重点领域打假打私高压态势。做好“保持监管高压态势、突出重点领域打击、提升打假协作水平”三项重点工作,突出对重点市场打击,结合辖区市场特点,突出加强中心市场管控,细化城乡区域监管措施,强化边界农村巡查,确保重点区域监管到位,不留死角;突出对重点环节治理,将寄递、物流货运、班车客运、铁路携带、边界卡口、移动互联网六个环节,作为扎紧“篱笆”、守好“门户”的重点环节。充分联合公安、邮管、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加强对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重点路段的巡查整治力度,严查过往车辆严防走私卷烟过驳和落地销售,严厉打击跨境运输和中转分销卷烟活动。紧盯用电量大、位处偏远的私人租赁仓库,强化跟踪摸排,掌握租赁仓储人员信息、社会关系、运输货物的车辆信息、仓储位置、活动规律,将频繁进出偏远仓储地的外地车牌列入重点关注对象,并登记造册,及时更新相关信息照片,为精准监管、精准打击提供数据支撑。

(三)提升案件侦办质效。主动把握卷烟制假贩私新动向,拓宽情报线索来源,深挖涉烟网络,实现全链条打击,努力扩大战果。一方面注重日常情报线索细节,开展“大数据”挖掘和应用,对已查获的假私烟案件进行数据采集、分析、碰撞,筛选出可利用信息,为破获网络案件积累大量有价值的线索。另一方面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实现涉烟情报线索交流互通,定期收集公安、海关、工商、邮管等部门发现的涉烟线索,及时高效的利用线索,实现情报线索效用的最大化。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各市局乃至跨省协作办案力度,促进跨区域案件联合经营查处,争取把案件做大做精。充分整合大数据资源,实现涉烟案件精准打击。加大与公安(网安)、交通等部门的联动联防,搭建涉烟情报分析研判室。专人负责汇总、梳理、筛选,案件侦办小组集体对涉烟情报信息进行商讨、研判,对有追查价值的线索及时与相关执法部门进行对接,做到涉烟情报及时共享,提高案件侦办的精准度。借助公安(网安)部门技术优势,以大数据为情报导侦,紧盯微信、微博、自媒体等网络平台“涉烟敏感信息”进行提炼,排查重点监管对象和异常情况,注重涉烟信息分析从碎片化转向整合化,有效发挥情报线索利用价值,为经营网络案件提供强有力支撑。

(四)进一步强化电子烟监管。准确把握政策意图,积极融入“线上清理、线下管控,全链覆盖、联合治理”的电子烟监管体系,依法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销假销非、电子烟新型毒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管得住、管的好”的目标。大力推进专项打击治理行动,紧盯非国标电子烟、空烟管等“新型品类”,短视频、直播、社交等“新销售平台”,坚持“打团伙、破网络、抓主犯、断链条”的工作要求,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假劣卷烟、电子烟的犯罪行为。强化公安、烟草、市场监管部门协作,进一步深化涉校、涉青少年电子烟犯罪打击,推动协同治理,形成浩大声势。加强专卖人员业务能力培养。在执法过程中,对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要求较高,特别是进货渠道的监管、涉案物品的真假鉴别,是否属于非国标的判定都还需要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加强电子烟知识宣贯。一方面,组织专卖执法人员及电子烟工作人员全面学习《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国家标准等电子烟监管制度体系系列文件,合理安排《电子烟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解读、电子烟监管执法培训,准确领悟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电子烟监管工作的相关精神,确保监管方向不走偏。另一方面,梳理《电子烟管理办法》和《电子烟》国家标准等有关问题解答,通过“线上+线下”向电子烟零售户进行宣传,不断拓宽电子烟政策宣传途径,确保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宣贯到位。开展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监管是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需要,应该更多聚焦涉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系统总结监管经验做法,尤其是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好做法、好举措,有序解决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市场存在的各类问题。

(五)提升路查路堵成效。做好案源拓展,进一步打好“感情”和“利益”牌,巩固发展线人资源;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多方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加强与公安、交通等部门的协作监管,对公路、物流寄递等关口严防死守,堵死违法卷烟的流入、流出通道。加强与高速交警、高速集团等数据来源单位的合作,争取在数据驱动情报上有突破。加强与多警种协作,突出深挖扩线这个重点,深度介入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把案件办实办精。形成跨区联动。利用全省纵深的优势,根据全省高速公路路网,制定跨区联动预案,依线索提供、实地参与等情况共享战果。通过跨区实战演练,探索一套相对成熟的跨区联动技战法。合理利用四员联动机制以及调动、发挥卷烟诚信自律小组成员的积极性,以及加强打私打假宣传,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以便及时掌握市场动态,为专卖打私打假有力的信息支撑。

(六)加强寄递物流监管。突出宣传引导。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向物流寄递从业人员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举报方法及奖励政策,使其知道“举报什么”、“怎样举报”、“奖励多少”,使其主动提供涉烟案件线索,提升协同监管的积极性。突出技能提升。通过经验交流、个案分析等形式,总结提炼物流寄递环节监管经验,学会如何从包裹形状、重量、面单识别寄递物品是否为卷烟,挖掘和经营有价值的线索,争取见人、见物、见网。突出摸底排查。对物流寄递环节涉案信息建档立册,筛选高危信息库。积极探索物流寄递数据共享共用的渠道和办法,加强物流寄递信息比对和研判,提升物流寄递监管精准度和打击面。突出管控“有度”,遵循“见烟、见人、见网”的案件经营理念,对有价值的非法托运卷烟信息进行跟踪,摸清其物流的交接方式,掌握幕后人员情况及其活动规律,锁定有效证据并适时收网,争取达到彻底捣毁地下贩烟网络的目的。同时加强与公安网安部门协作和寄递物流企业的检查力度,力争在网络线上收集打击电子烟违法案件。

(七)强化专卖队伍业务技能。加强专卖执法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力度,夯实业务基础,提高实战能力。持续开展基层中队标准化建设,以中队标准化为依托,持续提升专卖队伍整体执法办案水平;大力优化专卖骨干人才的培训体系,组织开展跨区交流,邀请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办案骨干分享先进经验,总结提升打假技战术,共同提升卷烟打假打私水平。鼓励老专卖员发挥业务知识深厚、经验丰富的优势,以“一对一”“师带徒”模式开展专卖业务技能培训和大比武,营造“比、学、赶、超”的竞争氛围,分调动专卖人员学习热情,切实提高各专卖岗位人员的业务理论知识和办案技能水平。

三、结语

综上所述,卷烟打假打私工作是当前专卖管理工作重点,同时,传统的市场监管模式已无法适应当下卷烟市场的新形势,应清醒地认识到,联合执法是一种趋势,也是打假打私的新手段、新方法,烟草部门需要积极争取政府和职能部门的协作支持,要不断创新市场监管模式和手段,加大卷烟市场监管力度,为维护卷烟市场环境、秩序作出最大的努力。

参考资料:

[1] 浅谈如何深入推进新形势下的烟草打假打私工作. 温祖宁;颜燕.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柳州市公司2021年学术论文汇编,2021

[2]  信息时代如何打造“互联网+卷烟市场监管”新模式. 马运泉.质量与市场,2023

[3] 温祖宁,颜燕.浅谈如何深入推进新形势下的烟草打假打私工作[C]//柳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稽查支队,2021

[4] 大数据在烟草行业中的应用分析. 赵慧杰.中国集体经济,2022

[5] 卷烟市场监管工作现状分析及完善措施探讨. 邓艳.企业改革与管理,2022

[6] 大数据在现代烟草信息化建设中的应用研究. 王峰.科技经济市场,2021

[7] 基于大数据的专卖销售监管系统研究. 李军;李晶晶.价值工程,2020

[8] 烟草商业系统大数据技术的应用. 宋海松.电子技术与软件工程,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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