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含有烟草内容,未成年人谢绝访问

在线参阅

零售户在线

微薰

手机版

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店铺经营过程中能用许可证副本代替正本吗?

2024年02月26日 来源:烟草在线 作者:等等
A+ A

【案例】

近日,小张发现店里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本损坏了,他感到非常着急,担心会被停止供烟。小张的妻子提出:“店里不是还有个许可证副本,我们可不可以把许可证副本悬挂在店内从事卷烟经营呢?”  

【分析】

不可以。小张店铺不可以将许可证副本代替正本悬挂在店内经营,应当将正本摆放或悬挂在店内显著位置进行经营,建议小张及时申请补办。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持证人在有效期内遗失或损毁许可证的,要及时申请补办。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持证人应当将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正本摆放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

声明:本文为烟草在线原创,未经作者授权,禁止转载。若有转载需求,请联系烟小蜜客服(微信号tobacco_yczx)。

热文榜

红云红河集团 合力图强 和谐致远
更多

视频

更多

专题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