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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元利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2021年12月17日 来源:《东方烟草报》 作者:刘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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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烟草专卖局充分发挥专卖监管职能,开展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形式多样,宣传教育全覆盖

如何让未成年人从被动到主动远离烟草制品,区局通过法制进校园、在卷烟经营场所及中小学校周边张贴警示标语等一系列措施,警示教育经营者拒绝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及电子烟产品,让未成年人从思想上提高认识,从而远离烟草制品。

今年以来,区局以“3.15”“6.29”“12.4”等法制宣传日为契机,深入卷烟零售店、社区、校园,“点对点”发放法律宣传材料,向家长、学生宣传法律法规知识,让青少年树立拒绝烟草制品理念,倡导其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截至目前,区局在辖区2500余个卷烟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了警示标语,在56所中小学校门口张贴了宣传通告,接受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切实履行了社会责任,为未成年人营造了良好的成长环境。

执法人员在校园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

多措并举,强化监管无死角

“严格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加强烟草市场的规范化运行,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这是利州烟草人的共识。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生效后,区局迅速联合区检察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辖区内开展“守护成长”专项行动,依法查处不按规定张贴警示标语和向未成年人售烟行为,行动期间共检查160余户中小学校周边烟草制品经营场所,对15户未按照规定张贴“不向未成年人售烟”警示标语的零售户进行了批评教育、警告处理。

为了构建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的防护墙,他们通过调研、论证,修订了《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经区检察、公安、商务、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及零售客户、消费者代表共同审议通过。《规定》以保护未成年人健康为出发点,全面扩大了中小学校周围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的距离,增加了幼儿园周围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的限制性规定。

该区局将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零售点清理整顿工作作为常态化监管重点,逐户张贴警示标语,劝导下架烟草制品,协调符合要求的持证户更换经营地址。此外,还积极加强与区检察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联合协作机制,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形成“1+1>2”的强大合力,深度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执法人员在万达中学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

重拳出击,守护成长有力量

该区局做好法律适用研判,对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行为开出了“罚单”。

今年7月,区局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中发现某超市存在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的行为,执法人员立即依法进行立案调查,并在第一时间固定了相关证据。

“经我们调查认定,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构成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行为,侵犯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区局执法人员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法对该超市做出“暂停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责令限期改正”的处罚决定。

下一阶段,该区局将聚合多方力量、采取多种方式持续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严厉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电子烟等违法行为,并希望以案例为警示,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形成震慑,引导守法经营,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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