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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妈妈遭“烟雾骚扰”控烟为何这么难?(图)

2015年06月19日 来源:《四川法制法》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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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四川法制法》报道  怀孕的霍女士在茶楼搓麻将时,遭遇邻座两位烟民的“烟雾骚扰”,双方还为此发生了争执。“不是说公共场所不能吸烟吗?怎么老板也不管?是不是应该罚款?”近日,四川成都市民霍女士给本报打来投诉电话,说起自己的遭遇满腹委屈。“北京都严格控制吸烟了,成都什么时候也能出台措施逗硬处罚呢?”

  围绕霍女士的疑问,连日来,《四川法制法》记者走访了成都多家茶楼、餐馆、电影院等公共场合,调查成都控烟执行情况,并采访相关执法人员,聚焦控烟工作的现状、成效和困境。

  投诉准妈妈不满“被吸烟”

  近日,成都的准妈妈霍女士向记者诉说了她关于控烟的困惑。

  原来,5月中旬,霍女士和朋友约好在茶楼见面,随后几人在茶楼大厅打麻将。邻桌坐了3个男士,入座没多久,其中2名男士开始吸烟。烟雾直接飘到霍女士身边。“怀孕后我对烟味很敏感,刚开始我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也就没有出言制止。但后来他们一直在抽,我才转过去让他们不要抽了。”霍女士说,几名男子非但没有理会还骂骂咧咧,随后便发生争执。“老板过来劝架还要让我换个位置!”对于那天的遭遇霍女士非常气愤。她疑惑地问记者:“不是说公共场所不能吸烟吗?怎么老板也不管?是不是应该罚款?”

  调查茶座成吸烟“重灾区”

  接到霍女士的投诉后,本报记者对成都茶座控烟现状进行了走访调查。在走访中,记者发现,茶座中吸烟很普遍。记者走访了成都市多家茶座,虽然多家店内都有显眼禁止吸烟标识,但基本上每家茶座中或多或少都存在吸烟现象,而有的吸烟者周围还有小孩在玩耍。

  11日下午,在天祥街滨河路的一家茶座,记者一走进店内就闻到了一股浓浓的烟味,几位打牌的顾客身旁已经有不少烟蒂。不仅如此,这家店的老板也在店内抽着烟。听到记者询问控烟的事情,顾客和老板都拒绝做任何回答。

  与这家茶座一墙之隔的,同样是一家茶楼,该茶楼刘姓老板告诉记者,让经营场所主动去控烟存在很多问题。“之前有一阵宣传过禁烟,我们刚开始看到店内有吸烟的也提醒过,但人家要么说马上就灭,要么直接发火,说我们管闲事,渐渐的我们也就不再去劝阻。”该老板说。

  争议茶座咋个控烟?

  成都作为休闲之都,其盖碗茶闻名中外。但茶馆却成为成都控烟行动中的一个大难题。作为茶馆老板,一边是国家提倡控烟的规定,另一边却不能对客人严厉禁止,只会陷入两难的境地。

  6月11日,在静安路的一家茶座内,记者看到墙上张贴了禁止吸烟标识,但店内一桌上却摆放了烟灰缸。该店朱姓老板告诉记者,该店原本没有在桌子上摆放烟灰缸,希望以此减少顾客吸烟,但有时顾客会要求服务员拿烟灰缸,服务员也只有送去。“我们店开了两年了,从没有人来检查过禁烟的事情,权威部门不管难道还要我们这些做生意的来管吗?”朱老板反问记者。

  “我以前经常在茶楼里抽烟,喝茶、抽烟这应该是个‘标配’哦。”有20多年烟龄的卢师傅表示,自己原来吸烟时也不注意场合,但现在有人制止的话,会节制一点。

  “此前我在公共场所吸烟也被人提醒过不要吸,当时觉得很没面子,还跟别个争辩。”黄先生说,现在身体出现问题,才知道别人的提醒都是善意。

  “如果控烟像酒驾那样有法律规定,而且‘逗硬’,我拍胸脯保障在公共场所绝不抽烟!”采访中,多数市民虽对全面控烟持支持态度,但对控烟的实际效果有所保留。

  尴尬餐饮老板纵容吸烟

  其实,2011年1月25日,省政府通过了的《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规定了9类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还明确在禁止的公共场所吸烟,单位若不劝止,直接处罚单位;个人在禁止的公共场所吸烟,最高可罚款200元。
  
  《管理办法》实施后,医院、商场、电影院、火车站等公共场所吸烟的现象得到了一定遏制,记者在近日的走访中也看到,成都市多家禁烟场所在大厅、电梯入口等显眼位置都悬挂了禁止吸烟标识,室内也基本没有发现吸烟现象。但一些餐饮店、酒吧的控烟情况就不容乐观,特别在一些中小型经营场所,桌上还摆放有烟具,经营者纵容顾客吸烟也成了常态。

  “不好意思,我们这里不能抽烟!”“哦,知道了,我就抽完这支。”这样一幕发生在位于红瓦寺的一家面馆内。6月10日晚上7点过,记者来到这家面馆时,客人不算多。店内一位客人拿出香烟,旁若无人地抽了起来。一位女服务员立刻上前告知面馆内不能抽烟,但客人却没有打算灭掉手中的烟,而是淡定的表示,抽完这支不会再抽。

  “上岗的时候,老板就告诉我们,不要让客人在店里抽烟。”面馆服务员张女士告诉记者,基本上每次告知顾客时,顾客都不会立即停止吸烟,而服务员也不会再进一步制止了。对此,面馆老板很无奈:“我们是服务行业,只要顾客不太过分,我们也不会强制要求。”

  记者走访了多家餐馆,发现大多数餐馆都张贴有禁止吸烟的标识,但室内吸烟的现象依旧存在。11日晚间,在望平街的一家火锅店内,记者虽然看到有禁止吸烟的标识,但是记者粗略数了一下,店内至少有6位顾客都点燃了香烟。他们身边不时有服务人员经过,但服务人员没有上前提醒。

  同样是11日晚,在祥和里的一家烧烤店内,记者在店内没有发现禁止吸烟的标识,而有4名男子在店内吸烟,经营人员也未上前提醒。“顾客来吃烧烤喝啤酒,图的就是放松和开心,如果我们出面制止他们抽烟,这不是扫客人兴嘛,下次人家还会来我们店吃吗?”该烧烤店老板说。

  困境取证困难且法律不完善

  早在2012年,省卫生监督执法总队就组织卫生执法人员对全省医疗机构进行了控烟的暗访,对不合规定的单位进行通报和督导。《管理办法》出台后,全省各级监督机构加大了对公共场所的监督力度,也取得了初步成效,重点场所控烟得到了有效落实。

  “以前在酒店大堂还会摆放烟灰缸,现在这种情况基本上没有了。”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综合业务管理办公室主任谭代荣表示,目前绝大多数公共场所取消了烟具的摆放。

  虽然四川省的控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控烟工作的推进依然存在一些困境,控烟究竟难在哪?“控烟工作的推进,如果单靠执法手段,得到的效果肯定是很差的。”对于控烟工作中的难点,谭代荣坦言,从执法的角度讲,要真正取得效果,需要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业主营造一种控烟的氛围和控烟的条件。人口流动大的场所,不仅要设置标示和劝导员,公共场所还要承担本场所的控烟主体责任。“当然,控烟最主要的目的不是对吸烟者某一次单个的处罚,而是要将吸烟的危害和影响等健康卫生教育进行普及,让每个人有控烟意识,这样效果才更明显。”谭代荣说,要在全社会营造一种控烟的氛围,控烟工作才能取得真正的实效。

  “其实公共场所的控烟配合度很高,但对于个人吸烟的监管,难度确实很大。”成都市卫生执法监督大队相关负责人谈到,消费者在公共场所的流动性造成了对不听劝阻的吸烟者进行处罚不好调查取证的结果,对未履行劝阻义务的公共场所单位法律也没有相应的处罚条款。不仅不容易及时取证,对于群众提供的证据能否合法使用,也有待商榷,且执法成本高,违规成本低,参与控烟工作的单位只有行政执法权限,不具备人身控制的手段,威慑力有限,目前省处罚到个人的案例非常少。

  当然,茶楼的控烟工作没有全面推行,因此包间中的吸烟市民就更不能有效查处。“高档茶楼做得很是不错,但是大部分中小茶楼难度就相对较大。”谭代荣说,尽管《管理办法》明确了控烟的公共场所,但没有将茶楼纳入完全禁烟的场所,除此以外,酒吧、KTV等也是公共场所中控烟难度较大的。“说明我们的法律依据还有待加强。”谭代荣表示,对此类场所进行处罚,严格来讲法律依据不充分。“国家层面的《控烟条例》出台后,希望将这些场所也纳入全面禁烟的场所。”谭代荣说。

  四川省咋规定?

  2011年1月2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就通过了《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并经过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公布。该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下列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一)幼儿园、中小学校、青少年宫;

  (二)中小学校以外的其他学校室内区域;

  (三)妇幼保健院(所)、儿童医院;

  (四)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室内区域;
  
  (五)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展览馆、美术馆、博物馆、体育馆等室内区域;

  (六)国家机关提供公共服务的办事场所室内区域;

  (七)商场、书店、营业厅等场所室内区域;

  (八)公共汽车、出租汽车、轨道交通车辆、客渡轮等公共交通工具内;

  (九)国家规定的其他公共场所。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公共场所,应当确定禁止吸烟区(室)和吸烟区(室),室内吸烟区应当设有通排风设施。任何人不得在禁止吸烟场所、区(室)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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