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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手贩卖假冒烟 兄弟两人同受审

2013年04月01日 来源:《兰州晚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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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兰州晚报》报道  兄弟联手,通过销售假烟发家致富,仅仅被查获的伪造香烟价值便高达53万余元。针对此起犯罪,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对兄弟俩分别判处四年六个月以及四年的有期徒刑,两人不服提出上诉。3月29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此案。

    2011年10月29日,警方在一出租屋内查获假冒中华、黄鹤楼、兰州系列品牌的伪劣香烟1281条,价值53万余元。与此同时,警方还在兰州市城关区雁儿湾查获正在运抵兰州的价值6万余元的香烟。警方立即展开侦查,出租屋的租用者王某、王某某被警方抓获。经侦查,2011年1月至10月期间,王某、王某某通过地下途径,从广州购买假冒伪劣香烟运至兰州销售,期间,王某销售市值51万余元的假冒香烟,王某某对外销售市值31万余元的假冒香烟。经鉴定,所售香烟均为伪劣香烟。

  城关区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被告人王某、王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一审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对此判决,兄弟两人不服,向兰州中院提出上诉。最终结果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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