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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好专卖法 终端建设靠大家(图)

2014年05月14日 来源:烟草在线专稿 作者: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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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专稿  最近,在终端建设工作中,笔者所在单位为辖区卷烟零售户发放《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宣传资料。通过与多名零售户沟通交流,笔者发现,如今,绝大多数卷烟零售户能认识到学习烟草专卖法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都愿意通过学法,增强守法经营意识,争当守法模范户,树立店铺良好信誉,吸引更多的顾客进店消费,增添人气与财气。以下是笔者整理的几位零售户学法感言,内容虽零散,但发自内心,贴近零售生活,可供其他零售户学习借鉴,旨意学好专卖法规,助力守法经营,不断提升终端建设水平。

  烟草专卖,利国利民

  陆海棠 食杂店店主

  我是一名下岗职工。下岗后,在服装厂临街处租赁门面,做起鞋帽生意,后来,看到店铺地理位置好,便办了烟草证,在门前放置烟柜、冰柜,生意一直不错。如今,这个小店已伴随我度过了十五个春秋。老伴劝我歇一歇,到外面的旅游景点转转。可我舍不得小店生意,一天都不想关门。当年在一块上班的几个姊妹说我是“上班不爱钱,下岗老财迷”。我笑着说:坏事里面有好事,只从有了这个小店,心情好,精神好,身体更好。

  以前,我对烟草专卖制度不理解,总觉得卷烟和其他商品一样,都是老百姓需求的大众商品,可以自由进货,相互串货,自行调价,国家实在没有必要对卷烟经营,制定这么多的条条框框,管的这么严、查的这么紧,真让人想不通、难以理解。记得有一回,专卖人员进店检查,要求我悬挂烟草证,我不以为然地说:挂着证有啥作用,只要你们多给我紧俏烟就行了。专卖人员见我无动于衷,一边向我宣传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一边亲自动手,端来板凳,找来钉子,将我的许可证挂到店铺醒目位置。还有一年春节过后,一位亲戚将一条礼品烟放到我的店里,让我代卖,我想:这是真烟,不会有啥问题的。结果,这条烟摆在柜台上不到半天,就被专卖人员发现,要做罚款处理。我对此很不理解,“据理相争”,不接受处罚,结果被烟草局责令停业整顿一周。

  后来,通过参加烟草局举办的烟草专卖法规培训学习,自己才如梦初醒,恍然大悟;卷烟不是一般商品,是对人的身体健康有害、但现阶段又难以取消的特殊商品。国家对烟草执行专卖制度,严格管理,目的是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因此,在经营中必须把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放在第一位,而不能我行我素,随心所欲,一旦违规经营,必然会受到相应处罚的。

  为此,提醒零售户朋友特别是违法违规户:我们零售户卖烟赚钱,天经地义,无可厚非,但自身没有特殊利益。我们一定要学习烟草专卖法规,树立守法经营意识,走出对烟草专卖认识上的“误区”,自觉遵守烟草专卖法规,服从专卖管理,在日常经营中坚决做到:不销售假冒、走私卷烟,不乱渠道进货,不违反明码标价政策,不向无证户提供货源,不阻挠专卖执法检查等等。同时,要积极配合客户经理和送货员工作,做好卷烟陈列和明码标价工作,注重新品培育,按时打款接货,不断提升终端建设水平。

  点评:烟草专卖,利国利民。可以说,没有烟草专卖制度,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就无法得到保护,烟草行业就不能科学、健康、持续发展,势必影响到零售户的切身利益。因此,不论是什么业态户型,不论地处城市还是乡村,每名卷烟零售户都要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唯有如此,烟草专卖制度才能发挥出更大作用,卷烟市场将更加稳定和谐,繁荣兴盛。

  知法守法 好处多多

  丁女士 烟酒店老板

  我是一名打工者。三年前,为了实现返乡创业梦,我从一个外地人手里接过一家烟酒店。对于卷烟经营,当初没有太多的考虑和顾虑,总觉得卖烟是个简单活,省事省心。但是,让我万万没有想到,三年里,由于自己不懂烟草专卖政策,先后被烟草局先后处罚过2次。回想起来,真是稀里糊涂,后悔莫及。

  第一件事,就是烟草证的问题。咱不知道烟草零售许可证管理规定:许可证不能私自转让。那个外地人急于出手,也没有告诉我这个规定,结果,自己刚一接店经营,就遇上了麻烦事。第一次接货,送货员以为我是店员,没有发现证照转让问题。第二次,送货员问我和店主的关系,我道出实情。送货员才对我讲了证照不能转让的问题。这下,我可没有了注意。外地人已经走了,无法联系。幸亏,我的商店符合重新办证条件,办证期间,原许可证被注销,订货一月,损失自然不小。这件事,给我了一个教训:经营卷烟之前,首先要学习了解一点烟草专卖法规常识。不然就有可能违反规定,自酿苦果。

  第二件事,乃店址搬迁问题。经营了一段时间,我发现店铺地理位置不好,顾客稀少,生意冷淡,就想把店铺搬迁到县城繁华路段。当我打听到车站附近有一家店铺对外出租时,就做好了搬迁准备。谁知,还未动手,专卖人员就对我说:店址不能随意搬迁。这回,我有点发火了:你们烟草局啥都想管。这也不行,那也不准,还让我们卖烟不?专卖人员看我生气了,就向我耐心宣传、讲解烟草专卖法规政策,直到我听明白为止。这样,店铺没有搬成,在客户经理的精心指导下,我的卷烟销量却逐月上升。所以,我感谢烟草人,是你们的严格监管和优质服务,让我实现了创业梦。

  第三件事,是乱渠道进货问题。有一回,因地产的紧俏烟不够卖,我自作聪明,便从一亲戚商店借用了30条。结果,只卖了七八条,就被专卖人员发现并查处。当时,我有些不理解,对执法人员说:这些烟都是烟草公司的烟,不是假烟,为什么还要处罚?专卖人员说:这是乱渠道进货违法行为。后来,参加了烟草局举办的违规户培训班,我才知道对轮渠道进货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有了深刻认识。如今,我严格遵守这个规定,即使有的卷烟断了货,也不敢乱渠道进货、串码销售了。

  三件“倒霉事”,让我“吃一堑长一智”。因此,建议零售户同行在业余时间,多学些烟草专卖法规,多了解一些卷烟零售方面的“条条框框”,这样,经营卷烟就不走“弯路”或少走“弯路”。专卖人员也就不会和你“过意不去”了。

  点评:开店经营并不难,遵法守规是关键。刘女士在经营遇上的“麻烦事”、“倒霉事”,再次提醒大家:经营烟草不是摆地摊,想摆哪里就哪里,也不是商场卖服装,想到谁家进货都可以。作为卷烟零售户,在开店前,要好好学习一些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知识,这样对经营大有好处。

  入脑入心 才算懂法

  马丽 便利店店主

  我是一名老卷烟零售户,参加过多次烟草专卖法规培训班。因此,自认对烟草专卖法规知识学得多,懂得多。但当专卖人员入户进店,现场提问时,却支支吾吾,张冠李戴,所问非所答。有时还闹出不少笑话来。比如,有一次,专卖人员“考”我一道卷烟经营常识题:烟盒为什么没有标明保质期?我竟然回答:烟和酒一样,存放时间越长越好抽。专卖人员目瞪口呆,说我“太有才了”。后来,通过上网查询,我才得到确切答案。还有一次,稽查队员小张问我:一次销售多少条卷烟是无证批发行为?我说:可能是100条吧。小张幽默地说:你的胃口好大呀!好好看看烟草专卖法,到底是多少条?我看了专卖法实施条例,才知道自己记错了。原来,一次销售50条,构成无证批发行为。更为可笑的是,有一回,一位领导问我:你知道卷烟明码标价是谁订的?我冒出一句:是烟草局局长定的。惹得领导哈哈大笑,接着就给我讲了一番明码标价相关政策以及执行明码标价的好处。领导离开店时,告诫我说:卖烟要学些基本常识,不能再出现这样的笑话了。

  发生在自己身上的笑料,说明了一个现实问题,学习法律法规一定要认真用心,做到入脑入心,切莫“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对我们经营户来说,学习法规没有任何坏处,多多益善,受益无穷。为此,建议烟草局在宣传专卖法规时,专卖人员最好入户进店,现场提问零售户,这样,可以督促零售户自觉学法,确保学习效果,有效提升零售户对烟草专卖法规主要条文的知晓率。只要大家认真学,牢记心中,就不会闹出像我这样的笑话了。 

  点评:时下,一些零售户常常以生意繁忙、没有时间为由,对烟草专卖法规懒得看,懒得学,有的一知半解、有的“一问三不知”。有的“出轨”经营后,不从自身找问题,反而将责任推到专卖人员身上:我不知道这个规定,是你们宣传不到位。因此,烟草专卖部门要切实强化专卖法规宣传。要利用零售户自律组织或信息网络平台,定期举办烟草专卖法规培训,让零售户有时间、静下心,确保学习入脑入心。除此之外,还可以开展零售户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通过组织考试、有奖问答等形式,评选优胜者,表彰奖励,营造专卖法规宣传良好氛围,激发零售户的学法、守法积极性。

  学以致用,方见成效

  李孟州 食杂店店主

  我的商店虽然小,也没有装修,在街道上是个不起眼的小店。但店小也能树形象,也能出效益。这些年,我严格遵守烟草专卖法规,自觉服从专卖管理,配合零售终端建设,卷烟销量稳定增长,收入蛮不错。有的零售户向我讨教经验。我说:没有啥诀窍。都是靠一点一滴学习,一步一步积累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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