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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第三期人大代表论坛 :执法不是只罚款

2014年05月20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深圳商报》报道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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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深圳商报》报道    5月16日下午,第三期人大代表论坛在广东深圳广电集团演播大厅举行,这是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将论坛活动搬上“大荧幕”。本期论坛,人大代表、律师、义工、学术团体从《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的实施谈到深圳市的法治建设,尤其针对法规的严格执法、长效执法问题予以重点关注。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天、常务副主任罗莉、副主任蒋宇扬出席了活动。

  执法不等于只罚款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黄亚英代表学术团体首先开腔。他认为,法治城市建设的核心在于政府守法、严格执法,《控烟条例》的实施对于深圳的法治城市建设具有很强的标本意义。而执法不等于只罚款,《控烟条例》除了处罚条款,还有更多需要严格执行和全面执行的“软性”规定。他表示,法律的价值和核心更多的在于社会行为的是非判断和价值导向。

  市人大代表郑学定表示,应该像“查酒后驾车”一样,严格查处公共场合抽烟的不良行为。”

  发挥人大执法检查和监督作用

  《控烟条例》自3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市卫生、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展开多次专项执法行动,《控烟条例》的威力逐渐显现。5月31日前是《控烟条例》的集中处罚阶段,6月1日以后,将进入常规执法阶段。不少人表示担忧,没有了行政指令的约束,控烟执法措施会不会沦为“运动式执法”,刮“一阵风”后就销声匿迹?

  据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罗敏介绍,《控烟条例》出台以后,人大在执法监督方面进行一些探索,通过重点监督、明察暗访等措施,把所有人大代表按照选区分成六个组,对六个执法部门进行一对一的全面监督。

  黄亚英建议人大下一步要继续加强执法监督,如果能保持3月份到现在的控烟态势,市民将会对《控烟条例》的实施以及法治城市建设更有信心。

  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参与法治建设

  市律师协会会长高树认为,要执行好一部法律,不能把所有责任都推到政府。一部法律从出台之前到落地,要考虑总体成本的评估,投入多少人、钱、物以及整体的后续跟进机制。他说:“我们要更多地立足于立法机关对法规的总体把握和评估,以及社会资源对于执法环境的后续支撑。”

  黄亚英认为,可以像交通协管员一样,给社会人员一定的身份认可,这些人虽然没有执法的权力,但同样能够对行为违法的人员产生一定的威慑力。更重要的是,我们能够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参与全市的法治建设,因为单靠政府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这也不利于政府部门简政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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