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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控烟需出台可行性细则

2013年04月24日 来源:南方报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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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南方报网报道  上周,广东清远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原则审议通过了《清远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在公共场所要有明确的控烟标志。

    

  点评:控烟的宣传做了很多,但普遍认为是作用不大。“没有割肉的痛,是不会有后怕的”,因此控烟要体现在处罚力度上。文中提到,“对违反规定的,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或者处罚”,由此,可能控烟效果又大打折扣了。首先,面对庞大的吸烟团,卫生行政部门有多大能耐去处罚和警告呢?如果是卫生行政部门的一把手也是个“烟民”,这方式方法还能起多大作用?其次,应该怎么处罚?罚多少?有谁来定?罚了之后的款项用在什么地方?这些都是需要明确下来的。

  如果没有可操作性的细则,以及强大的决心,估计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仍然难取得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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