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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控烟 重在执行

2013年04月10日 来源:《城市晚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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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城市晚报》报道  在深圳控烟条例修订案中,对个人和经营者、销售者、广告方等违规行为,均将处以高额罚款,试图采取重拳出击的方式,遏制违规吸烟、售烟等行为,以实现控烟目标。

  单从处罚标准来看,个人违规吸烟将被罚500元,力度不算小,应该会有一定的威慑力。当然,要想真正实现控烟目标,就不能止步于一纸法规上,尚需加强执行力,对违规行为均能依法处罚,才能达到杀鸡儆猴的效果。

       

  《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于1998年11月1日起实施,但是该条例实施10多年来未开出一张罚单。可见,深圳在控烟立法方面虽然走得较早,但并未真正落实下去,控烟法规实际上被束之高阁,成为一纸空文,毫无法律威力,控烟也就停留在口头上罢了。

  时隔十五年后,20元的处罚标准颇显过低,已经跟不上时代步伐,提高罚金乃是必然趋势。不过,既然要修订处罚标准,就要吸取以往的教训,在提高罚金的同时,也能完善法规执行力,使控烟条例顺利落地,真正发挥出应有的威力。

  近些年来,全国各地均有出台地方控烟法规,显示出地方政府的控烟决心,但是,基本上也与深圳市一样,大都只是做纸面文章,鲜有执行下去的。部分地方在控烟法规出台之初,也曾轰轰烈烈造势,舆论宣传和控烟行动双管齐下,上街开了一些罚单,甚至还有烟民因严重违规而被拘留的情况。但是,在热闹一阵之后,就又归于沉寂,公共场所仍然烟雾缭绕,控烟形势难言乐观。

  长期以来,“中国式控烟”惩罚力度不够,执行力又非常微弱,控烟结果乏善可陈,屡屡遭到外界嘲讽,甚至被授予“脏烟灰缸奖”。事实上,中国控烟之所以陷入尴尬境地,跟司法执行力欠缺的关系很大。而这也几乎是司法系统的通病,无数法律条文,均未得到切实贯彻和执行,不仅破坏了司法的严肃性,亦纵容民众漠视法规,抱存侥幸心理。

  可见,深圳市要想走好重拳控烟之路,就得从执行力入手,不能寄希望于运动式,要常态化控烟,对违规者零容忍。通过长期坚持控烟执法,让市民看到政府控烟的决心,重塑法规的严肃性,从而遏制违规吸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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