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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国税局取消出口卷烟包装印花税规定

2015年09月11日 来源:《烟业通讯》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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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烟业通讯》报道编译  据《菲律宾每日问询者报》报道,菲律宾国税局(BIR)不再要求出口卷烟包装贴印花税票。

  国税局已经下令,所有出口卷烟包装必须贴标签替代印花税票,标签必须明确说明这些为目的地国家生产的卷烟仅限在目的地国家销售。

  这些标签不得与本地所售卷烟产品上的标签有任何相似的地方。

  此外,烟草公司必须提供证据,证明用于出口的产品被运往目的地出口国。

  国税局称,用于出口的卷烟包装仍将提供一系列独特的识别码(UIC),出口商必须为每个识别码支付0.03比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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