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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公布2018年打击涉烟犯罪10起典型案例

2019年01月02日 来源:中国警察网 作者:陈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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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中国警察网报道  28日,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年烟草打假打私工作成效。会上,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公布了10起打击涉烟犯罪典型案例。

  案例一:福建漳浦周某等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2018年1月,福建省漳浦县公安局在烟草专卖局配合下,成功打掉一个农村假烟地下生产窝点,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3名,现场缴获YZ14-22卷接烟机、发电机、烟丝分离器各1台,烟丝40包、盘纸18盘、散装烟支95件。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陈某等人合谋在村内一民房内建立地下制假窝点生产假烟。截至案发,该窝点共生产假烟1.8万千克,案值1600余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二:河南漯河“2·08”涉嫌非法经营案。2018年2月,河南省漯河市公安局联合市烟草专卖局,成功摧毁舞阳县一特大制假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60名,捣毁生产加工窝点11处,缴获YJ14-23卷烟机2台,切丝机、回潮机、炒丝机、筛丝机各1台,假烟172.66万支,烟丝、烟叶、烟梗1.6万千克及大批制假原辅材料,案值1.7亿元。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长期盘踞在舞阳县农村地区,依仗当地家族黑恶势力,大肆从事制售假烟犯罪活动。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三:广东揭阳“5·05”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2018年5月,广东省揭阳市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会同市烟草专卖局在普宁市成功捣毁2个假烟生产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19名,现场缴获YJ14-22卷烟机4台,生产线2条,查扣烟丝、烟叶及大量假烟,案值1200余万元。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杨某、谭某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利用农村废弃民房改造为卷烟制假窝点,并雇佣越南籍非法入境人员大肆进行非法生产卷烟活动。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四:福建厦门陈某等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2017年12月,根据快递经营企业举报,福建省厦门市公安局同安分局会同市烟草专卖局,在城区一快递点现场查获“芙蓉王”“中华”等24种品牌假烟21箱,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案值40余万元。经查,快递员蔡某、张某、李某等人为牟取私利,与犯罪嫌疑人陈某相互勾结,以每趟200元运费和每寄送一件假烟60元的报酬,帮助陈某将假烟通过快递渠道销往全国各地。截至案发,该团伙共销售假烟459件22950条,案值1200余万元,涉及全国26个省份。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移送审查起诉。

  案例五:重庆涪陵张某涉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案。2018年3月,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成功摧毁一利用微信网络与快递物流渠道实施跨省运输销售假烟的特大犯罪团伙,捣毁犯罪窝点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现场缴获大批“中华”“玉溪”“云烟”等品牌假烟。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等人为非法牟利,利用微信与一福建籍犯罪嫌疑人进行联系,大量购进假冒伪劣卷烟,并通过微信联系买家,利用快递公司销往重庆、四川等25个省份的下家,案值1000余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移送审查起诉。

  案例六:山东淄博“1·25”涉嫌非法经营加热不燃烧卷烟案。2018年1月,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会同市烟草专卖局、海关缉私部门成功侦破淄博呈俊宝贝商贸有限公司涉嫌非法经营卷烟案,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现场查获IQOS、FIIT等加热不燃烧卷烟37.278万支、烟具171台。经查,公司实际控制人犯罪嫌疑人单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将未经批准进口的加热不燃烧卷烟在国内大量销售。该公司通过直接组织走私、“水客”夹带及国外邮寄入境等方式,收货后再通过快递配送销往全国,涉及全国24个省市,案值3亿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七:广西贵港“6·01”涉嫌非法经营案。2018年5月,在市烟草专卖局的配合下,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公安局成功侦破一起非法经营烟草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5名,捣毁地下烟丝加工储存窝点3个,缴获烟丝、烟叶、烟梗108.7吨,切丝机1台及锅炉、发电机等生产机械一批,案值650余万元。经查,犯罪嫌疑人庄某、朱某、谢某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从云南、重庆、河南等地非法购进劣质烟叶,组织生产加工成伪劣品牌烟丝,供广东、福建等地假烟生产窝点生产品牌假烟。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八:江苏南通“8·16”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2018年10月,江苏南通公安机关会同烟草专卖部门成功破获一起生产销售假烟案,抓获黄某等犯罪嫌疑人63名,摧毁假烟生产窝点3处、储存仓库8个,查获制假烟机4台,查获假烟674.3万支,烟叶、烟梗、烟丝共计8.2吨,案值540余万元。经查,犯罪嫌疑人黄某、江某等犯罪团伙从河南等地大肆购入假烟销往江苏等地牟取非法利益,并直接投资从事假烟生产活动。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移送审查起诉。

  案例九:广西桂林“11·25”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2018年11月,在江西赣州警方协助配合下,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公安机关成功侦破一起生产销售假烟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9名,打掉制假窝点2个、仓储窝点5个,缴获卷烟机等制假设备22台,查获假烟5000余万支,烟丝烟叶300余吨,涉案金额2亿元。经查,犯罪嫌疑人周某利用其掌握的制假技术与广西本地张某等人相勾结,在平乐县建立了集生产、仓储、运输和销售于一体的制假犯罪网络团伙。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十:河南漯河“12·02”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2018年12月,河南省漯河市公安机关会同烟草专卖部门成功侦破一起制售假烟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捣毁制假窝点7个,现场缴获YJ14-23卷烟机等制假设备4台,查获假烟1200余万支,烟丝7510千克、盘纸116千克、滤嘴棒80万支等大批原辅材料,案值1000余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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