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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吸烟“谁之过”

2015年07月08日 来源:烟草在线 作者:张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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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专稿  一位初中学生染上吸烟的毛病,被其母发现后,怒气冲冲地找到卖烟给孩子的卷烟零售户,当面质问店主:“为啥卖我孩子烟,你不知道他是未成年人吗?”店主理由多多,振振有词:“卷烟是商品,不是毒品,你的孩子是未成年人没错,但在我们眼里,也是一个消费者。他要消费,我无权干涉!再说,你的孩子染上吸烟的毛病,作为监护人,你就没有责任吗?回家好好教育孩子,少找我的麻烦,别影响我的生意。”

  听罢店主之言,这位母亲气得浑身发抖,却无言以对。于是,找到一位熟人律师,要求法律援助,让那家零售户登门承认错误,公开道歉,还要讨回孩子的买烟钱。律师告诉她:“《烟草专卖法》虽然明文规定:禁止中小学生吸烟,劝阻青少年吸烟,但这只是总则中的要求,实施条例并未作出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行为的处罚规定。也就是说:零售户的行为属于商业道德层面,不承担法律责任。你的诉求没有法律依据。”。

  众所周知,吸烟有害身体健康,何况未成年人正处在身体发育发育阶段,因此,国家禁止未成年人吸烟是完全正确的。但禁止归禁止,国家法律并没有采取强制措施来限制未成年人吸烟。这就给未成年人吸烟找到了借口。

  在笔者居住的县城,经常看见个别中小学生手里夹着香烟、嘴里叼着香烟,一副洋洋自得、满不在乎的样子。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与中小学生行为准则背道而驰的现象?笔者认为,首先是社会戒烟、控烟宣传的不力。其次,学校周围存在卷烟零售点。一些零售户为了吸引学生买烟,将整包烟拆成零支出售,以满足学生的购买欲望。第三,烟草广告助长了未成年人吸烟。一些烟草公司违反广告法,随意设立烟草户外广告牌、印发传单彩页或通过网络传播烟草广告,这些广告很容易吸引未成年人眼球,助长他们的好奇心,有的未成年人甚至把“会不会吸烟”,“抽什么牌子的烟”视为人生成熟的标志。除此之外,学校、家庭教育不到位、监管不严,也是造成未成年人吸烟屡禁不止的主要因素。在学校,有的教师吸烟不回避学生;在家里,有的家长让孩子为自己出门买烟;逢年过节,家里备有不少礼品烟,靠吃饭吸烟疏通关系,都给孩子造成一种错觉:吸烟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大人们如此爱好吸烟,自己也要尝试。

  总之,禁止“未成年人吸烟”是一项系统、长期工程,不能将责任全部强加于零售户身上。笔者认为,一要强化监管教育。要从学校、家长、社会三个方面抓起,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监管措施,全面禁止中小学生吸烟,共同劝阻青少年吸烟,养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二要突出联合执法。要采取劝退劝理、依法取缔等手段,彻底取缔中小学周围零售户;要烟草广告监管,禁止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传送烟草广告;全面禁止公共场所禁烟,让未成年人远离烟草,为他们学习成长提供良好的无烟环境。三要加强卷烟零售户道德建设。组织零售户学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树立道商业道德意识,自觉做到不向未成年人吸烟;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设立“不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标识,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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